修订税务指南对慈善团体影响甚微

中主环球集团主席陈乐禧早前于《巴士的报》撰文,提及近日税务局修订税务指南对慈善团体的影响。

香港的慈善团体,其实是按税务局注册制度享免税待遇的机构,但立法机关到目前为止,尚未成立「慈善机构委员会」,这意味着慈善机构在合规性、尽职调查及最佳实务规则方面,仍然缺乏指引。

税务局早前应《香港国安法》修订有关慈善团体的税务指南(《税务条例》第88条),任何团体如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将不被接纳注册或再获认定为免税的慈善团体。当局此时把税务指南的内容清晰化,旨在达致《港区国安法》下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目标。

而多方会计财经专家人士指出,此修订只是厘清政治团体和慈善团体的分别,如果团体从事政治活动,则不会被视为慈善团体,但其实过往税务局也不会向政治团体批出免税地位,因此预计慈善团体的申请困难度不会增加。

详情可细阅文章